当前位置: > 理论实践 >
新华网评:秸秆有去处,农民才不会“偷着点火”
来源:中国农村网    时间:2020-05-12

  去年冬天以来,我国不少地方实现了秸秆零火点。从穿越火线到云开雾散,关键是让秸秆有去处,不能简单地一禁了之。

  多年来,秸秆一直是乡村土灶的重要烧柴。随着经济社会发展,农户的燃料越来越多元,秸秆在乡村的角色开始变化。一些农民选择在农田中焚烧的方式处理秸秆,给生态环境带来严峻挑战。

  治理秸秆焚烧,考验着政府部门的综合服务能力。各地曾出台禁烧的严厉措施,加大问责力度,然而屡禁不止。一些农民表示,秸秆有去处,谁还烧?

  如何解决秸秆去处问题?一方面利用政府补贴,一方面依靠市场供需。以黑龙江省为例,该省为了加大秸秆综合利用,仅去年省财政就投入43亿元,重点围绕秸秆还田等方面制定11条具体政策措施,并把以还田为主的肥料化利用作为秸秆处理的主攻方向。同时,还建立了以市场为导向的秸秆综合利用机制,将燃料化和饲料化作为秸秆离田利用的重要方式,鼓励更多秸秆利用企业落户基层,把秸秆作为原料用来造纸、生产地膜、育秧盘等,以拓宽秸秆的消化渠道,进而让农民无后顾之忧。秸秆有去处了,农民自然不用再偷着点火。

  当然,建立秸秆综合利用的长效机制还有很长的路要走。现实难题是,一些地方财政投入大,不可持续,对今后秸秆综合利用形成挑战;部分农民缺少对秸秆焚烧污染环境和秸秆还田保护耕地的充分认识,主动还田离田积极性不高,责任意识不强。

  从根本来说,加大秸秆综合利用要以政府引导为组织手段,以行之有效的市场化商业模式为基础,以科学有效的利用技术为支持,构建一套运行有序、完善的秸秆综合利用体系,从而促进政府、农业经营主体、市场主体多赢局面的形成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