当前位置: > 互动 > 投诉 > 投诉列表 >
投诉中心
修水警察犯包庇、受贿、贪赃枉法、滥用职权、徇私枉法罪
来源:朱金花    时间:2021-04-21 13:32
控 告 书 控告人:朱金花,1975年1月25日出生,公民身份证:360424197501251745,住址:江西省九江市修水县东港乡靖林六组24号 。 被控告人:江西省修水县公安刑侦大队原大队长,戴传高。 被控告人:巢学雄,修水
* 详细内容只有工作人员才能查看!
回复内容: